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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75章 少男少女们 (一)
作者:今生如星| 字数:3541| 更新时间:2023年05月06日

苦修峰上的《修习堂》中,那些贵族的男孩子们接受着严格的训练。

每天东方刚露白,他们就被钟声催醒。从草铺上一跃而起后,他们哧-条条地跑到外边,列好队,顶着凌晨寒风的侵袭,沿盘旋山路向山下跑去。

约有一顿饭的工夫,他们跑到了山脚处一滩凌冽的小湖旁。不用催促,便一个接一个地跳入水中,使尽全力划水,以产生充足的体热战胜冰冷的湖水。

游到对岸、再游回来,然后捷足者不顾落后的同伴,上岸后便向峰顶冲去。——先到达者可获得当日的锦标。

这时,红日已经露出半张脸,负责体能训练的教师已经等候在训练场。他对返回的学员逐一记录在成绩单上,确定他们的名次。

通常情况下,达达鄂总是第一名。与他脚前脚后的,还有小王子、庞塞等三四个人。波利尼因体质较弱,常常被他们落下百十步远。

而多贡亲王的儿子芬瑞往往是最后到达,对此他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愧的。他私下若无其事地对同伴说:作战主要靠计谋而不靠一身蛮力。尽管如此,他父亲多贡亲王却感到挂不住脸,对之严加训斥。后来,芬瑞依靠“计谋”(比如躲在湖边不下水,待众人游回来上岸后,偷偷跟在后面,最后靠充沛的体力冲刺到前边),也获得过几次第一。其他孩子们尽管有所察觉,但遵循武士“同心协力、绝不怀疑自己伙伴”的信条,没人肯出来揭发他的舞弊行为。

随后吃早饭。

早饭极其丰盛,各种肉食、烤饼、水果、菜蔬堆得满鼎满罐。男孩们因早晨的剧烈运动,个个胃口极好,吃起来如风卷残云。

吃剩的食物有专人收拾,送给远处的贫苦人家。

饭后,根据课程安排,有关导师便前来上课。

男孩们最喜欢的是技击课。他们知道:若想做一名优秀的武士,没有精湛的技击功夫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无论是达达威的剑术课,还是摩尔登的斧术课,还是其他教官的矛术课、徒手搏斗课,孩子们都聚精会神地听讲。在课后实练中,他们如幼虎般勇猛,下手凶狠、毫不留情(真像老话说的“打死人不偿命”)。但教官会掌握分寸,适时叫双方住手。尽管如此,孩子们身上、脸上还是伤痕累累,就连小王子也不例外。有些微小伤疤会随着岁月消退,有些较深的伤口则将留下终生的疤痕。好在那是个崇尚武士精神的时代,伤疤是男子汉一种可以用来夸耀的特殊装饰。

男孩们喜欢的另一门课目是密朗负责教授的礼仪课。

在课堂上,密朗为他们讲解作为贵族必须熟知并运用自如的各种礼节和规矩。比如:作为贵族应该严格遵守誓言,应该无限效忠君王(讲到这点时,孩子们想起密朗那叛了国又弑君的不光彩经历,课堂响起一片故意的大声咳嗽打断他的话。因为是小王子带的头,密朗只好装作若无其事),以及贵族之间、贵族与平民之间如何打交道等等。

但孩子们喜欢的不是这些,而是课后练习宫廷舞的时候,因为这时需要女伴配合。

基于同样的原因,《淑媛堂》中的少女们也需要男伴配合。

于是,那些达官贵人的女儿们便被成车成车地带到苦修峰上的《修习堂》,与男孩们共同练习宫廷舞蹈。

这是妙龄的少男少女们最快乐的时光!

随着见面次数的增多,他(她)们渐渐熟悉了,由刚开始时的腼腆羞涩发展到落落大方,再后来便无拘无束起来。

最后,支配男女之间情愫的那些自然规律开始起作用:在不知不觉中,他(她)们心中滋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烦恼,这是孩童时期从未体验过的。

女孩子中有国王的小公主、摩尔登的女儿爱莎、皇家监狱典狱长的女儿伊娜等。

其中以小公主最为活跃。在宫廷乐队优美的乐曲声中,她一会与这个男孩跳、一会又拉过那个男孩跳,全不顾别人愿不愿意。后来,她只与庞塞跳,而不再理会旁人。即使庞塞正与别的女孩跳舞,她也毫不客气的一把拉过他,把他的舞伴晾在一旁。对此,庞塞一脸苦笑、毫无办法(谁都不愿也不敢惹小公主)。看得出,小公主对庞塞有了“意思”。

摩尔登的女儿爱莎与小公主正相反。她安稳娴静,不出风头,无论哪个男孩邀请,都礼貌地为其伴舞。奇怪的是:她从不与达达鄂跳,而达达鄂也从不邀请她。细心的人可以发现,每当两人目光对视到一起时,双方都会脸色一红、迅速挪开视线。在场的很多人都知道原因:达达威与摩尔登已结成了儿女亲家,爱莎将来就是达达威的儿媳、达达鄂的夫人。所以,即使骄傲如小公主,也很识趣地不去纠缠他。

不识趣的只有多贡亲王的儿子芬瑞。

芬瑞自认风留流倜傥,相信全天下的女孩子都会喜欢他。从见到爱莎那天起,就迷上了这位美丽的小姑娘。他才不管爱莎与达达鄂是否有婚约,一个劲的向她献殷勤、讨欢心。

而爱莎则不卑不亢,礼貌而坚决地回避他任何一点过分的举止,令他无隙可乘。

典狱长的女儿伊娜一直与波利尼互为舞伴。两人或者默默跳舞,或者坐在一旁窃窃私语,对周围的一切都不大关心。

小王子胸存大志,对女孩子不大感兴趣,总是应付地跳几步,便坐在一旁养神。

还有一位女孩是苏菲尔(读者在前某一章见过这个名字),她很少来此,仅最近来过一两次。

她并非贵族子女,而是京城《育孤堂》中收养的战争孤儿。只因她与爱莎是好朋友,在爱莎的鼓动下,随她来《修习堂》看看热闹。

她自知身份低微、难登大雅之堂,所以只是坐在练舞场的边缘,从远处静静地观赏众人成双成对翩翩起舞。

但玫瑰即使藏身草丛也会引来蜂蝶。男孩们先后注意到了这个身材纤细、美貌如花而又不声不响的女孩,一个接一个走上前去邀请她作舞伴,就连小王子也请她跳了两回。

苏菲尔开始还有点缩手缩脚,跳了一会后便进退自如了。她如一只轻盈的蝴蝶,在人丛中飞来飞去,其优雅的舞姿令旁观者赞叹不已。因为兴奋和剧烈活动,她雪白的面颊泛起红晕,更平添了几分妩媚。

小公主虽对这女孩的大出风头有所嫉妒,但一直没有发作。直到庞塞也走过去请苏菲尔跳舞,而且他目光中充满明显的倾慕之意时,她再也忍不住了(她已经把庞塞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)。

她冲过去,一把拉过庞塞,然后用鄙夷的口气大声质问苏菲尔:“你是谁?从哪里来的?我记得《淑媛堂》中没你这号角色!”

音乐声戛然而止,众人也都停下舞步,全场一片寂静。

苏菲尔面色惨白,小声回答:“我叫苏菲尔,是…是《育孤堂》的人。”

小公主:“怪不得!我想只有《育孤堂》中才会有你这种出身低贱、一心向上巴结的家伙!”

这时爱莎挺身而出道:“公主误会了。是我请她陪我来此的,不关她的事。”

小公主:“爱莎,你带她来,可经过教官允许?”

“这…。”

“未经允许而带平民参加贵族集会,连你也有罪!”

庞塞:“公主殿下,您似乎不必这样咄咄(比)人,不过练习舞蹈而已,而她又是那么可爱的小女孩…。”

小公主又气又怒,眼泪几乎掉下来。“庞塞,你、你不站在我这一边,却替她说情!我偏要咄咄(比)人!来人,把她给我轰出去!”

苏菲尔“哇”地哭起来,扭身向山下跑去。

庞塞狠狠瞪了小公主一眼,便去追赶苏菲尔。

在山下,庞塞牵来自己的坐骑,带上苏菲尔,送她回城。

到了《育孤堂》女子学校附近,苏菲尔执意下马,让庞塞回去。她目送庞塞渐渐远去,深深叹口气,走进路旁一间陈旧的木屋。

房内一切都很简陋,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孤零零躺在木床草席上。

苏菲尔走近他,刚喊了声“祖父”,便“呜呜”地哭起来。

老人:“怎么啦?我的小星星受什么委屈了?”

“祖父,我今天受到了极大的羞辱。那个可恶的小公主说我出身低微、不配参加贵族舞会,把我赶出来了。”

“唉——,那种上流社会的无聊玩艺儿,不参加也罢…。”

“可我喜欢那里的氛围,我从未那样快乐过!”

老人用饱经世故的目光直视着她,问道:“我猜,你也许喜欢上那里的某个人了?”

苏菲尔脸一红,低头道:“有个叫庞塞的男孩,他很好…。只可惜,他是达达威的儿子,我配不上他!”

老人沉默半晌,缓缓道:“达达威的儿子又怎样?别说他,就连王子你也配得上!”

“祖父,您气糊涂啦!”

“我没糊涂。你的身世我一直没告诉你,因为你还小。现在,也许是该让你知道真相的时候了。小星星,我不是你的祖父,而只是你家的老奴。你的父亲——我的主人——叫福克曼,是原狮子帝国御林军统领;你母亲原是章鱼神庙三大祭司之一,她的姓名老奴不知道,只晓得主人呢呼她‘小蟋蟀’。在帝国覆灭前夕,你才两岁,主人让老奴带着你,星夜逃出京城,在深山躲藏。后来老奴带你回京打听消息,才得知你的父亲已英勇战死于狮子神庙前。而你的母亲,听说是同日暴毙于章鱼神庙中,详情如何没人知道。

——所以,您是老奴的少主人。老奴为避人耳目,冒充您祖父十五年,实在是罪大难宥,请小主人惩罚!”

说罢下床便要跪倒,被苏菲尔赶紧扶住,“我岂能忘记十几年的养育之恩?我向父母在天之灵发誓,您就是我的祖父。”

老奴:“现在您应该知道,您的出身不低于那些贵胄子弟中的任何人。所以要抛弃妄自菲薄的心理,昂起头颅生活。只是老奴刚才所告诉您的这些,且不要让外人知晓,以免朝廷有所追究。至于您所钟情的那个叫作庞塞的男子,尽管大胆接受他的追求就是喽。”

苏菲尔板起粉脸,决绝地说:“我已经不关心这些了。上天授予了我新的使命,我要弄清母亲是怎么死的、并为她及父亲报仇!”

老奴:“这是您父亲留给您的一枚护身匕首,现在把它交给您,让它终生伴随您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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