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管童,孤儿一个。
还在襁裹里时,是老赖收养了我。
他无儿无女无亲无财,之所以还能生存,全靠一手寻龙点穴葬人移坟的本事儿,而在乡下,干这行的则被称为葬官儿。
这葬人能赚吃杠钱,迁坟则赚香火钱。
亏着跟了他,我才活了下来,更学了一手本事,不过我并没靠这行吃饭,因为老赖告诉我,能有选择,千万别干这行,死人饭可不是那么好吃的。
他就是因为吃上了这碗饭,才活生生克死了自己的妻儿……
有他这前车之鉴,我自然不能犯那后事之师。
老赖把我养到十六时,他患了重病。
我跟他一道儿去了省城庄里儿,他治病,我陪护。
两年了,他那病就没好过,然而两年看病下来,早把老赖的积蓄花了个精光。
滴水之恩,涌泉相报,老赖育我成人,我怎能不抱这恩情?
为了能继续给他治病,我瞒着他干了火葬场搬尸工这行工作。
老赖曾严厉的告诉过我,不能吃死人饭,但搬尸工的工资很高,上班作息也要求的不严格,有事儿就上班,没事儿就歇着,于我而言,既有高新,又有时间照顾老赖,在没有比这更好的工作了。
所以我就瞒着他干了下去。
领我入行的是搬尸队工头苏河,见面时他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;
“女怕嫁错郎,男怕入错行,搬尸这行儿是吃死人饭的,吃着虽然舒坦,但却有个规矩,入了这行儿轻易不能换行,三年,六年,九年,每隔三年有一坎儿,所以你切忌,不满三年,不过那个坎儿,绝不能换行!”
领我入行这年,正好是苏河第九个年头儿,他说只要我成熟了,顶了他的位置,他也就退休了。
这退休之前带徒弟顶位,也是这行不成文的规矩之一,谁让这行干的人少呢。
说起来,我第一次在他带领下工作时,那可是惊心动魄的很。
搬尸工的工作,其实就是去搬运尸体,完了放炼尸炉里面儿火化。
那天我跟他搬了具老年人的尸体回来,而后他跟我示范性的做了些活儿。
教我怎么调试机器,以及火化时需要注意的事儿。
等把尸体推进炼尸炉火化后,就相当于没事儿了,只管等着收敛骨灰就行。
原本我没怎么在意之后的过程,但火化中,我却听炼尸炉里惨叫连连,这还不算,炼尸炉里更跟炼了个孙悟空似的,凿壁,跺脚,锤踹等声音,足足响了十多分钟。
我本想停火开炉,但苏河却拦住了我,让我不要管。
当时我就惊了,里面的人明显还活着,这是要把人活活烧死啊!
他跟我解释说,那其实是假死。
人的死亡有三种形态。
一是身体死亡但脑波还在,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植物人。
二是心脏停跳脑波消失,看上去是死了,但受刺激后还会活过来,这便是假死,这种情况不常见,但也不罕见。
三则是真正的死亡。
当时我很诧异,既然是假死,那就还有救活的可能,那为什么不救呢?
苏河却说,救了只会徒增麻烦。
死者家属认为人死了,院方认为人死了,就连死亡证明都开了,而在火葬场这儿却又活了过来,这不是找事儿吗?
到时候不仅家属会不依不饶,院方也会找我们火葬场麻烦。
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所以遇到这种情况,没进炼尸炉还好,只要进了,就不管。
能干搬尸工且一直干下来的,那精神都不太正常。
尤其是苏河那种一干干了九年的人,身上那是连点儿活人味儿都没有了。
而自从那天起,我算是深刻体会到了搬尸工的无情。
三个月下来,我也适应了搬尸工的工作,而让我欣慰的是,老赖也一直没发现我在瞒着他吃死人饭。
这天,我跟苏河接到了个外出搬尸的任务。
重大车祸,死伤不少,连电视台都第一时间做了现场报道。
每当有这种事故时,我们搬尸工也会到场,当场死亡的人确认身份后便会由我们直接拉会火葬场,也算是给医院和警方省些麻烦。
全副武装到了地方,一看那惨状,就算从小到大接触惯了死人,又已有搬尸经验的我都差点受不了了。
一辆货车变道侧翻,压了三辆轿车,外面看,三辆车都扁的不成样儿了,车底部还流淌着殷红的血水,其内更是惨不忍睹……
只看了一眼,我当即就来了跟儿烟。
我俩抽烟的功夫,那边消防员紧急处理着现场,急救车也到了,并已拉走了几个人。
当我俩抽完烟时,一个消防员冲我们招起手来。
“火葬场的,这里有具尸体,人已经不行了,直接收你们那儿去吧。”
我依言丢掉烟头,并在苏河的招呼下一并走了过去。
烂掉的车门以被锯开,我们过去后第一眼便看到了其内的死者。
是个女孩儿,根本看不出原本应有的样子。
“铺开装尸袋,先把她尸体装进去,然后在检查一下车里有没有残存的肢体。”
苏河交代了一声后,我俩立马就干了起来。
不管怎么说,这女孩最起码眼睛是闭着的,走的还算安详。
等把尸体收进装袋儿后,我就听苏河说:“左手脱离,双腿伤残程度严重,粉碎性骨折,头部完好,腹部因……”
到底是个老油条,见了这场面儿还这么镇定。
但突然,他话一顿,停了下来。
我略微好奇,扭头看去正瞧见苏河翻开了女孩的眼皮。
右眼内,有一颗又大又圆却成灰暗之色的眼睛,而左眼内……却什么都没有,只有一个恐怖的血坑!
我瞳孔顿时就是一缩,她的眼睛……她的眼睛呢?
这时苏河看向我,见我震惊的表情,他对我摆摆手:“没啥好怕的,放轻松。”
我吞了口口水,心里腹诽,这能不怕吗?
然而让我意外的是,他压根没打算找找女孩的眼睛,而是直接干脆的就要拉起装尸袋儿的拉链儿了。
“眼睛……不找找吗?”
我问他,他却摆手说:“这么大个车祸,别说少只眼了,就是少手少腿儿的,也不用找啊,说不准都压拦了呢。”
我皱着眉头,不太认同他的话。
没了眼睛可是大事儿,且不说他家属来了会不会找别扭,就单说火化和下葬就是个麻烦事儿。
单拎出来说,火化还好,但不带眼睛下葬,那可是大忌,又或者说,这下葬一事,全身哪儿都能少,就是头上的部件儿不能少。
当年曹操只得了关公一个头,就能安葬关羽不是没道理的,如果他只有关羽的身体,而没有头,想来即便是曹操也不敢安葬。
头,六阳魁首,七窍之都,六阳不聚,七窍不全,万不能葬!
具体有什么讲究,我知道的不是太清楚,但小时候我有一次看老赖迁坟,挖开的坟里面儿没了死者一颗牙骨头。
找了半天没找到,老赖只能将就着把坟牵了,结果事后第二天就遭了报应。
他那一口牙,足足掉了三颗。
要不是他当机立断,给人家又是烧纸又是添香的,估计他那一口牙剩不下几颗。
由此可见,此事绝非一般!
有些事情,真的由不得不信,对死者不敬,最容易出事儿!
更何况,这事儿我还是亲眼目睹过的,这就更由不得我不信了。
“不行,必须得找。”
我说了一嘴,而后也不管苏河是不是同意,直接就找了起来。
这事儿绝对不得马虎,当年老赖迁坟没找着牙,事后就掉了牙,我这没找着眼睛,那事后还不得掉眼睛啊!
所以我不由分说的便到车那儿找起女孩的眼睛,但找了半天就是不见其踪迹。
越找不着,我心里就越慌……
而就在这时,苏河突然从后面叫我:“行了,找着了,我已经放回去了。”
我一愣,见苏河满手的血,还拭擦着女孩的眼睛,我心里不疑有他,当即松了口气。
找到就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