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参加丧礼宴会的,基本是都是知己的亲戚或者是生死之交的朋友,一般的关系,对于这种喪宴是能躲就躲,能推就推。
有人说,在医院里发生的事,最能提现人性,实际上,在殡仪馆里发生的事,更能体现人性。
就在我决定对于盗尸衣的行为保持沉默或者是与他们同流合污后,几天之后,奇怪的事情发生了,从早到晚,我本来应该烧几个尸体的,可是,连续几天,班长桂圆没有给我分配活儿。
有一天,连续送来五具尸体,火化的张三李四都喊叫累,连何九叔都不得不出来帮忙了。但是我依然没有活干。这是怎么回事儿哦,班长也太照顾我了吧!
让我休息一天半天还可以。哪有让我连续休息几天的?况且,殡仪馆不是没有尸体可化呀!后来,我实在是忍受不了,就去问黑玫瑰,这是怎么回事?以前常常有这种事吗?
听了我的话,黑玫瑰立刻问我:“你有没有得罪班长?”我想了想,没有哇!黑玫瑰立刻小声告诉我:
“君子,我告诉你,虽然我们开工资是按照出勤天数计算的,但是,我们的奖金,却是按照火化尸体的数量计算的。
“有的人为了多得奖金,不得不送香烟给班长,就是为了多火化尸体,多得一些奖金。”
哦,我立刻明白了,自己捞不到活儿干,原来是没有对班长溜须拍马送香烟啊!
算一算奖金方面的损失,还是送香烟合适,因为我们的奖金很多,一个月有几百元钱,而一条香烟才几十元钱。如果没有奖金,仅仅领那一点工资就亏大了。
班长这样做,是不是有点欺负人啊!开始,我本来想找到他理论一番,但是,一想自己初来乍到,闹翻了恐怕不好收场。
为了从长计议,我决定随波逐流,就去附近的商店,花三十一元钱买了一条“大前门”牌香烟,又花二十元钱买了一条嘉奖牌地产烟。
一共花了五十一元毛钱,趁他屋子里没有人偷偷送给他,说是初来乍到,不成敬意。
果然,我的活加多了。有时候本来是别人的班,班长也故意把活派给我。连黑玫瑰看到我都讽刺说:“君子,你好乖啊!”
实际上,我倒是想与桂圆班长就这件事较量较量。但是一想,殡葬行业本来就让人瞧不起。桂圆浑到班长这个位置上也许是付出了代价,想通过权力谋取点好处捞回自己的损失呢。
再就是,现在的行业都有千规则。不知道这种事算不算?如果是,自己与班长闹翻,岂不是破坏了这个小圈子的生态平衡?
想一想刘馆长劝自己好好干的话,如果初来乍到就与班长干仗,刘馆长处理起来会不会左右为难?算了,我就是图个能正常工作,正常开工资,得奖金。其他的,管那么多干什么?
但是,事情远不像我想象的你们简单。到了月底领工资,我发现,自己的工资不仅仅有奖金,还多了一百元钱的夜班费。我奇怪,这个月,我没有上夜班呀!
倒是有那么两次,夜间来了紧急任务,可是,那都是班长带领别人干的。当时我困的要命,根本就没有起来,班长怎么会发给自己夜班费呢?
原本想把这十元钱退回去,告诉班长你记错了。可是,又一想,这样做,会不会显得班长工作粗心大意,自己得了便宜还卖乖呢?
拿不定主意,就去请教黑玫瑰。黑玫瑰一听就乐了,告诉我:“千万不要退回去。那会让班长很没有面子的。”
“难道说,就因为我送给他两条烟,他就这么回报我?”我一下子想到,这件事,班长是故意做的。
“当然。别人送烟,那是应该的。他收起来心理坦然。可你是个大学生,初来乍到就送烟,他觉得受之有愧啊!
“你虽然也是普通工人,可你是大学毕业生,刘馆长对你寄予厚望。这样,班长自然会高看一眼,对于你当然要来而不往非礼也。”
“如果这样,我岂不是不当得利,沾了公家便宜?”我纠结道。
“考勤是班长做的,错在他身上,你尽管拿钱就是了。这件事与你没有关系啊!”黑玫瑰替我开脱。我想一想,她说的有道理,就点点头。
“不过,将来遇到他,你应该小声说一个‘谢谢’,让他知道你领情了。”黑玫瑰想了想,又嘱咐我一件事。
“好的,谢谢玫瑰姐!”我一句话脱口而出。
“干什么这么客气?”黑玫瑰似乎是想与我聊天,故意没话找话。
“我觉得,在社会人情世故方面,你太老道了!”我由衷的说道。
“呵呵,世事洞明皆学问,人情练达即文章嘛!”黑玫瑰得意地说起一副对联。
“姐姐好学问,简直是出口成章!”我不由得竖起了大拇指。
“君子,别这么溜须姐姐,有心多来与姐姐聊天……”
五月,天气很热。殡仪馆下水道疏通请的工程队迟迟不到。刘館长一生气,自己干!于是,骄阳似火的一天,趁着没有火化尸体任务的空儿,全体人员参加疏通下水道的义务劳动。
我在下水道里干了一会儿活,看到来了一个卖报雪糕的老太太。当时雪糕不便宜,一般也要一元钱一根,奶油的更贵。
我数了数,参加劳动的人一共二十人,就拿出50元钱,买了二十根奶雪糕送给大家解渴。
老太太给了我一大坨子雪糕,我先送给刘館长和黑玫瑰各一根,然后把雪糕交给桂圆班长,请他分给大家。
桂圆班长是场面人,当然会办事,马上说道:“各位,刘君子请大家吃雪糕,大家加油干啊!”
当然,一根雪糕还不能收买人心。但是,老天爷如果想让一个人出彩,总是会给他机会。
殡仪馆冷库里有两具尸体,存放两个月还没有火化。据说死者是酒厂的两个领导,因为酒供货不足,他们带着工人连着加夜班,死在工作岗位上。
经过上级鉴定,两个人已经被确定为工亡,这一点倒是定了,没什么争议。但是在赔偿条件上,家属与企业发生了冲突。